湖南金瑞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某某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302执1025号 申请执行人:项章彬 被执行人:湖南***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项章彬与被执行人湖南***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标的24400元,(**履行利息400元)执行费260元。经当事人自动履行24260元,本院强制扣划银行账户4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依据潭劳人仲案字(2022)第592号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 助理  张成 代理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