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点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点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1402执保1139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省海祺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上海点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财产保全一案,于2025年3月5日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进行保全,后双方和解,并于2025年5月14日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解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5)鲁1402执保1139号案件解除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