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京0102民初24433号
原告:北京智加问道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主楼(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熊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国辉,北京美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信帧机器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06A
法定代表人:贺江涛,经理。
原告北京智加问道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信帧机器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1日立案。原告北京智加问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向本院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智加问道科技有限公司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智加问道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89元,收取25元,由原告北京智加问道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 陈依卓宁
审判员 裴 然
审判员 温 同 奇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郭 子 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