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02执281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景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湘潭星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景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星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申请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湘0302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执行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吴 昶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