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森昱迪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莱芜汇源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16执保703号之四
申请人:莱芜汇源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莱芜汇源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3月30日冻结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0万元。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莱芜汇源凤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撤诉,并请求解除对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账户的冻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名下50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王一华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  蔺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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