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索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 因杭埠近郊统建安置小区10KV配电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造假,依据《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单位情况说明被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12
2 因存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据《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被记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12个月(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
3 因在八区和平村进行供电施工,占道堆放物料,依据《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被罚款五百元(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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