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光启置业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上海光启置业有限公司等分家析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沪0104执712号 申请执行人:**,女,1953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被执行人:**,女,1951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执行人:上海光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本院(2021)沪0104民初579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上海光启置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将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弄XX号XX室的不动产变更登记为**、**共有(其中**享有69.3%的产权份额,**享有30.7%的产权份额)。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毛 成 审 判 员 武 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无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