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北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路宽电商园区有限公司、山东路宽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326民初2612号
原告:临沂市北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北路63号辰坤国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791529399C。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员。
被告:山东路宽电商园区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东阳店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6MA3CD7FRXT。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山东路宽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城南部,南外环北路南侧,蒙阳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6765765208R。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临沂市北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路宽电商园区有限公司、山东路宽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原告临沂市北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临沂市北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临沂市北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385元,减半收取6693元,由临沂市北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