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天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禹州市苌庄镇玩花台村民委员会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1081执575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天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磊。
被执行人:禹州市苌庄镇玩花台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樊书锋,该村民委员会。
关于申请执行人郑州天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禹州市苌庄镇玩花台村民委员会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豫1081民初236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禹州市苌庄镇玩花台村民委员会的存款35000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禹州市苌庄镇玩花台村民委员会35000元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战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王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