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323执657号
桂林华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新荣、**保:
关于桂林华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苏新荣、**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45879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苏新荣、**保已主动履行完毕,履行款申请人已领取,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