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某某、某某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803执360号
***、***、卓四娣、潘柳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卓四娣、潘柳洁与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