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22执保1号
申请人湖南振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2021)湘1222民初318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81053.53元,期限为一年。经办,冻结了银行账户,保全完毕,故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