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184执1510号
***、炉***成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19)川0184民初2335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9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执行炉***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标的为9000元,执行费为5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炉***成建设有限公司已自行向***银行转账支付案款9000元,并缴纳执行费50元,本院已将执行费上缴国库。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