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理塘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川3334执24号
***、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5762.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82762.5元(未执行到位的3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8年9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3334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要求给付工程款436092.50元、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46670元、给付一审案件受理费3000元、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