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万胜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固宏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益阳万胜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902执保162号
湖南固宏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益阳万胜混凝土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湖南固宏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益阳万胜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6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21)湘0902民初1538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8月9日冻结了被申请人益阳万胜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9日止。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湘0902民初1538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部分保全。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