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9执保4094号
申请人: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村委会欧村工业区**地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35002285T。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技园**21A-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22614。
法定代表人:翁翕。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9民初2227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2231567.95元的财产,保全期限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本页无正文)
执行员 王 元 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经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