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兰溪市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浙0781执358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兰溪市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学兵(2018)浙0781执3584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吴学兵(男,1976年1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7191976××××××××)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吴学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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