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8379号
中山市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8379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2018)粤2071民初2505号、(2020)粤20民终4534号民事判决/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并依法解除了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及屏蔽被执行人失信人员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