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川3434执保9号
***、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与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4日作出的(2018)川3434民初304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号存款400000元予以冻结。申请人***于2018年5月8日以被申请人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本院解除了被申请人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的存款400000元的冻结,现本案以解除保全。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3434财保1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