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致力种业有限公司

湖北致力魔芋种业有限公司、湖北花果山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鄂0528执138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湖北致力魔芋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力魔芋公司),住所地为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8050007243Q。
法定代表人:吴平,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发智,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湖北花果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果山实业公司),住所地为湖北省建始县业洲镇朝阳工业区园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2760672010M。
法定代表人:赵西选,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致力魔芋公司与花果山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花果山实业公司未履行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鄂0528民初10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花果山实业公司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赔偿款29160000.12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提取被执行人花果山实业公司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赔偿款22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田旭辉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毛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