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对云南东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云28执协26号
申请执行人:**,男。
申请执行人: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被执行人:云南东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迟某,男。
被执行人:杨某,女。
申请执行人**、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东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迟某、杨某合同纠纷一案,景洪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执行案件需要,该案现指定勐腊县人民法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云2801民初2753号民事判决由西双版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法院执行。
景洪市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沈 云
审 判 员  朱江舟
代理审判员  王世福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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