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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金华市广汇水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02执4916号 金华市广汇水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华市广汇水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2021)浙0702民初37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702执491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