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阳山镇陆区宏声电器商行

6939无锡市阳山镇陆区宏声电器商行与无锡市博品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206民初6939号
原告:无锡市阳山镇陆区宏声电器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206MA1N2M6Y7X,住所地无锡市阳山镇陆中北路。
经营者:胡红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虎平,无锡市滨湖区胡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无锡市博品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YC32L8M,住所地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法定代表人:陈贵滨。
原告无锡市阳山镇陆区宏声电器商行诉被告无锡市博品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受理,无锡市阳山镇陆区宏声电器商行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本案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志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崔 健
书 记 员 张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