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津0112执3916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诺浦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蕴北公路******。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住所地天津市河*****二马路**>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上海诺浦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0)津0112民初42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