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平市中煤钢构有限公司、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81执566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高平市建设南路174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峰,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高平市中煤钢构有限公司,住所:高平市东城办南李村二级路边。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高平市东城办店上村。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4年6月16日生,汉族,河北省邯郸市人,现住高平市。
被执行人:***,女,1976年4月19日生,汉族,高平市人,现住高平市,系***之妻。
被执行人:***,男,1974年10月18日生,汉族,高平市人,现住高平市。
被执行人:***,女,1974年11月13日生,汉族,现住高平市,系***之妻。
申请执行人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平市中煤钢构有限公司、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20)晋0581民初7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现已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