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03执2839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品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
法定代表人陈某。
被执行人郑州万商云集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丁琨。
被执行人万商云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锦江区天府宝座A座6楼682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
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南品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郑州万商云集科技有限公司、万商云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我院(2020)豫0103民初136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283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