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皖0705执保209号
申请保全人: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北京无线电厂后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51796H。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新城大道与东湖一路交汇处东方蓝海1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0624523521。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价值228241.09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江山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 余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