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因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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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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