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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1)皖1622执保93号
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2月8日冻结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无资产,详见回执单。
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续行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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