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04执1502号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98576.1元。至此,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辽0104执150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