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1570号
南通美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如皋市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美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如皋市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工程款75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790元、保全费820元、执行费1164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3月18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如皋市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774元,扣除本案案件受理费1790元、保全费820元、执行费1164元,本院已将执行款750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南通美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2民初288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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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