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景泰县恒盛商务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甘0423执794号 景泰县恒盛商务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景泰县恒盛商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2023)甘0423民初153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