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604执1875号
浙江大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4)浙0604民初1516号民事调解,本院于2024年6月6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