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某某与淮安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垫付款返还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12执271号
***/淮安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淮安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垫付款返还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已执行到位36122.13元(其中,执行款35349.13元、执行费435元、诉讼费338元),本院将执行款转付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其他权利主张并申请法院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12执27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