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411执942号
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
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5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4704元,其中,本金63520元,执行费853元、诉讼费331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6日将63520元转付给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至此,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411民初48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