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执2221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久久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世盈置业有限公司,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贤镇白马山路北楼房三层。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人江西久久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世盈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沪贸仲裁字第0506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执行。
经查,本案执行标的为1639586.34元,被执行人住所地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贤镇白马山路北楼房三层。本院认为,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且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为便于案件执行,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二)**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指定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邢攸军
审判员 顾 泉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