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2)黔0113执保398号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2)黔0113民初1225号申请人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与被申请人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2402××××0050存款1603766.34元,属足额冻结,冻结时间一年,从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届满期限不足七日申请的,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王 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成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