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9)川19执保18号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与巴中市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作出的(2019)川19民初6号之五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8条、第50条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解除对巴中市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镇“比佛利山庄”(二期)商住楼9号楼306号、9号楼705号、9号楼805号、10号楼1004号、10号楼2305号、11号楼105号房屋的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