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有限公司

高县天诚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525执保52号

高县**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有限公司:

申请人高县**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要求解除本院依据2020年4月20日作出的(2020)川1525民初361号《民事裁定书》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经执行,本院已全部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