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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希丰模具有限公司与上海宝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20民初1413号
原告上海希丰模具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宝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上海希丰模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徐晓丽
书记员 杨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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