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

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云2901执1147号
申请执行人: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大理市下关镇兴盛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052207222T。
法定代表人:字开福,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宾川路**珠海都市花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329255201K。
法定代表人:陈伟,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陈伟,男,汉族,199年8月27日生,云南省宾川县人,现住大理市。
关于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伟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大理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0日作出的大理市人民法院(2019)云2901民初1182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判决:一、被告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广告服务费60000元,并赔尝原告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违约金20000元。二、驳回原告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原告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00元,由被告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700元。因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到期未履行,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大理大视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作出(2020)云2901字114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追加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人股东陈伟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与大理创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执行义务。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工商登记、车辆等信息。经查控,除被执行人陈伟名下有云L×××**的雪佛兰车、云L×××**的奥迪车,位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建标华城****房产(云20**大理市不动产权第**)外,未发现可供执行的其他银行存款、工商、证券、房地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前述车辆本院已另案依法查封(查封期限至2021年10月9日止),但未能实际扣押。前述房产本院已另案依法查封、评估、拍卖、分配完毕。执行期间,本院向申请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多次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申请人均未能提供。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2020年9月1日,本院依法进行终本约谈,将案件执行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终结本次执行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本院穷尽调查措施之后,对本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表示认可,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锦林
审判员  杨建伟
审判员  周小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李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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