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执1408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上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基匹欧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济仲裁字第2369号裁决书已生效,因山东基匹欧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广东上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东基匹欧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主动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转入263273.33元,扣除执行费3776元,余款259497.33元过付给申请执行人广东上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至此本案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仲裁委员会(2020)济仲裁字第2369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