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安邦路法沥青有限公司

青岛安邦路法沥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191执5353号
本院于2019年4月16日立案受理的青岛安邦路法沥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洛段改建工程项目部、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洛段改建工程项目部、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豫0191民初377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文涛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高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