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23执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和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五十埠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584552326H。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0年1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肥西县。
本院执行(2019)皖0123民初2414号安徽和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因双方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123民初2414号民事调解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