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091执761-764号
***、***、***、***、威海***控科技有限公司、威海世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威海***控科技有限公司、威海世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等争议执行一案,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威高劳人仲案字[2020]第56号、威高劳人仲案字[2020]第45号、威高劳人仲案字[2020]第58号、威高劳人仲案字[2020]第57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了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1091执761-764号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员 高鹏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