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2执741号
南通防火门厂、如皋雨润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南通防火门厂与被执行人如皋雨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85572.79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792元,执行费4225元(未预交)。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92589.79元,将其中288364.79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余款4225元转本案执行费。至此,申请执行人南通防火门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0)苏0682民初576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