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贝特给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崇川区大高水暖器材经营部与南通贝特给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612执3701号
申请执行人崇川大高水暖器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南通爱贝特给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27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金5000元。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帐户22305元,收取执行费305元。至此,关于本院(2019)苏0612执370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