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02执6107号
宁波市态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态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执行案件,(2019)浙0702民初89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态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执行和解协议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702执610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