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481执380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帝豪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19)浙0481执3803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帝豪建设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浙0481民初3805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9年12月20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高东
联系电话:0573-87017106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