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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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保1223号
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1644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大团结广场东南角、银古路南侧丰顺·兴庆商业金街1层A04商业、兴庆商业金街1层A07商业、兴庆商业金街1层A10商业、兴庆商业金街1层A11商业、兴庆商业金街1层A19商业、兴庆商业金街1层A20商业、兴庆商业金街1层A29商业、兴庆商业金街1层A42商业房屋产权产籍及土地使用权(保全价值为18622156.64元)。现我院执行完毕(2022年11月2日预查封上述房屋备案,查封期限三年,期限届满前30日书面申请续查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1644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